權柄與順服(二)Pastor Lu Gan 甘保羅傳道
上一次我們從聖經的角度分享了權柄的來源與責任,權柄的分賜與默許。在神的家中權柄人物的責任是祝福、造就生命、做榜樣、謙卑服事眾人,不逃避權柄的責任,把人帶到神面前,協助小羊在聖靈和真理中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並獨立分辨,做出和神心意的選擇,進入他們在神國的命定。作為權柄人物,我們不但要從聖經的角度明白權柄的責任,還要曉得我們的權柄與神權柄的不同。同時了解,雖然所有的權柄都來自於神,但不是所有權柄的決定都來自於神,更不是所有權柄的決策都討神喜悅,我們要在在真理的聖靈帶領下,分辨並在愛中順服神在地上設立的權柄。
怎樣才是在聖靈、真理和愛中順服權柄呢?我們首先要了解權柄的界限,然後再學習分辨權柄的決定,最後在愛中順服權柄。
今天在教會當中比較混淆的並充滿爭議的問題之一就是權柄的界限問題。有一部分的牧者傳道人,忽略權柄的界限和責任,無限放大權柄的權利,或者因著對權利的貪婪,或因著自身的不安全感,如此誤導信徒: 牧者的權柄在教會中等同於神的權柄,牧者是神在教會權柄的代表,順服牧者就是順服神,不順服牧者就是違背神的旨意. 這給教會帶來混亂,使小羊從權柄受傷,我們稱之為權柄的傷害;有時也是因為信徒糊塗,不明白真理,或者為了討人的歡喜,或者為了吸引權柄人物的注意,吹捧或散佈權柄絕對化的教導,使牧者陷入罪中,教會蒙受虧損。作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必須在真理中認識到,被造物被賦予的權柄是有界限的,包括撒旦的權柄都是又界限的,無論是在今天還是在永恆,人的權柄從來就不會與創作主的權柄相等。首先,被造物的權柄界限是因為我們本身的有限、軟弱、缺點與罪性決定的。誰敢宣稱自己過去的決定是百分之百的行在神的旨意中?誰敢宣告自己將來的決定是不會犯錯的?誰敢宣稱自己的生命和耶穌一樣沒有老我和私慾呢?如果我們謙卑的承認自己過去曾經犯錯,將來很可能會做錯誤的決定,但神的恩典夠我們用的,我們就更應該謙卑的聆聽肢體在愛心中的分辨、建議和提醒,因為弟兄姐妹和我們一樣也同受聖靈,有禱告聆聽神聲音的能力和分辨的恩賜。
第二,地上的每一個權柄人物的權柄,都有明顯的時間和空間的界限,這是常識性的知識。例如這個國王不能干涉別國的政務和軍事,這個教會的牧師不應該牧養、搶奪其他教會的羊,人事部門的主管不能跨越權柄干涉生產部門的事物等等,否則會引起混亂、傷害甚至戰爭。一位明白權柄界限的牧者,或者受到其它教會的邀請,或者是得到該教會權柄人物的授權或祝福,才會去講道、培訓和醫治,否則將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混亂。在舊約,神在以色列國中設立君王、祭司和先知,三個權柄位分,也給這三個權柄職位清楚的界限,讓他們互相監督提醒,但不能干涉別人的權柄範疇,這也是西方憲法三權分立的理論根基。君王的權利很大,但他不能越權干涉獻祭和聖殿的事物,否則會招來神的直接審判。歷代誌下26記載了一位猶大王烏西雅,他尋求神的心意也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然而,他即強盛,就心高氣傲(26:16),進神的殿燒香,大祭司亞撒利亞勸誡王,王不但不悔改還發怒,結果神的審判直接臨到烏西雅王,額頭長了大麻風。這給權柄人物很好的提醒,要清楚自己的權柄界限,跨越權柄界限行事會帶來神的管教與審判。
第三,被造物的權柄界限從來就是以管理為主,不是擁有所管理的對象,我們是僕人和管理者,不是擁有者。只有神才對所有的被造物有擁有權,因為萬有是神造的。神賦予亞當的權利是管理天空的飛鳥,海中的魚和地上的走獸、植物,並且生養眾多。耶穌在新約中講到僕人的比喻,講到才幹的比喻,都表明我們被賦予一定的權柄和才幹是暫時管理神的產業,時間到了,我們要到主人面前交賬。當牧者的權柄在教會中被絕對化,等同於神權柄的時候,牧者已經暗中提升自己為主人,成為擁有者的身份,而不再是僕人、管理者的身份。如果真是如此,那又何談交賬呢?事實上,這已經篡奪了神的權柄與榮耀,暗中提升自己與神相等,暗示信徒應像順從(尊崇、敬拜、仰慕)神一樣順從我,這本身就是變相的造神運動,這樣的破口容易形成獨裁的局面,或者是一小群“屬靈人”操控牧者的局面,使教會不能真正按著神的旨意前行。這也會導致某些權柄人物的權利慾望的無限膨脹,在禱告中宣稱耶穌是教會的主,教會是屬於神的。禱告一結束,他行為與言行卻散發出來一種暗示,教會是他的,他才是擁有者。聖徒們應該興起為這樣的牧者守望禱告,求神賜下悔改和謙卑的靈.
第四,地上的權柄應當尊重他人有分辨的權利,有從神領受話語的能力,甚至有不一樣的領受和看法。基督耶穌是教會的頭,其他人都是耶穌的羊。有些人是領受了權柄的頭羊,但還是羊,不能代替他人尋求神的心意,更不能替神發布號令。頭羊的責任是把人帶到神面前,祝福他們,協助小羊在聖靈和真理中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並獨立分辨,做出和神心意的選擇,進入神國的命定。但當人的權柄被絕對化時,就削弱了人尋求神的熱情和意願,提升人在教會中的地位和聲音。常聽到一些權柄人物講:你順服我就夠了,我就代表神的權柄。許多羊沒有分辨的能力,羊群被教導或者被暗示只要聽牧者的決定就好了,就削弱個人尋求神旨意的意願;如果我尋求神旨意的結果和牧者有衝突,一定是我搞錯了;如果牧者有什麼決定,但我有疑惑或者沒準備好,我也一定要遵從,否則就是不順服神。這就叫做把羊帶到人面前而不是神的面前,剝奪信徒分辨和選擇的權利,我們常常批評天主教的教會制度,認為教皇人為的取代了耶穌基督在教會的權柄,因為教皇宣稱他是神權柄的代表,有神一樣的權利,信徒不需直接尋求神,只要聽教皇的決定,只需要對教皇負責就好了。然而,在教會中也會不知不覺的開展造“教皇”運動,讓聖靈擔心。
第五,神在地上設立的權柄必須尊重他人的自由選擇權。自由意識是神賜給人最寶貴的禮物。神會把選擇不同道路的結果告訴我們,神也會用慈繩愛索來吸引我們,但神絕不會干涉或代替我們做決定。例如在申命記,神透過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生與死禍與福都在你們面前,選擇耶和華的道路結果如何,清清楚楚的寫在聖經當中;選擇拜偶像的道路,結局也一目了然。神愛世人,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付了代價,死在十字架上。神如此愛我們,如此有權柄,但神還是尊重人的自由選擇權。神沒有強迫一個人,接受耶穌,都是人自願選擇接受神的,順服在神大愛的之下;撒旦卻相反,他通過欺騙的手段騙取人的自由意識,使邪靈住進人的身體,強迫人行污穢的事。權柄人物應當尊重他人的自由選擇,即使有人偏行己路,不順服權柄,也不能用巫術的方法,例如,排擠、冷落、定罪、威脅等方法,施加壓力。有位姐妹,因為沒有感動參加牧者推動的福音事工,便被施以臉色,定罪為不順服權柄,更被原本的好弟兄好姐妹冷落;這位姐妹或許不成熟,有肉體和私慾,但不等於別人可以用巫術的方法來對待她,我們應當以愛來包容。也有牧者,引經據典,規定青年人的交友對象,和交往方式,交往時間,什麼條件才被允許結婚,得祝福;神都沒有規定細節,但有人卻喜歡替別人決定道路。也有牧者,美其名曰怕信徒被迷惑被欺騙,不許信徒去其他教會聽道,不許參加教會外的特會或培訓,不許上網亂聽講道。這些有懼怕帶來的律法規條,把信徒捆綁在自己的權柄底下,使其失去自由選擇的權利和分辨的權利,是可怕的獨裁行為。弟兄姐妹應當興起為自己的權柄禱告,如保羅教導的,我們要為在上做權柄的禱告,禱告權柄人物有智慧運用權柄造就人、祝福人,而不是捆綁、轄制人。
權柄的分辨
分辨是基督徒必修的功課之一,無論你願意與否,只要你面臨選擇,就一定面臨分辨的問題。我們不但學習分辨諸靈,也要學習分辨權柄,也要分辨人口中的話語,更要分辨自己意念與思想中何為聖靈微小的聲音,何為撒旦詭計和攻擊,拿起聖靈的寶劍隨時隨地多方警醒禱告爭戰。神教導我們,要在凡事上操練在真理與聖靈中分辨何為神旨意。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4章提醒我們: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從舊約到新約,神一直都提醒我們要警醒分辨假先知、假教師、假使徒、假基督,而且這些假的,都在神的家中活動,不是在寺廟不是在清真寺內;更嚴重的是,這些假的,都是權柄人物,並且還帶著行神蹟奇事的能力。如不靠聖靈和真理分辨, 豈不被欺騙? 撒旦的詭計之一,就是誘導信徒放棄靠聖靈分辨的權利,當把人的權柄等同與神的權柄時,就削弱信徒分辨的能力。啟示錄7間教會當中,別迦摩教會某些人沒有警醒分辨,服從了巴蘭和尼哥拉黨人的教訓, 被耶穌責備;推雅推喇教會的一群人,沒有警醒分辨接受了假先知耶洗別的教訓,招來神嚴厲的管教和審判。到了末期,耶穌更警告世人,教會和選民也會被假基督和假先知迷惑,這是何等讓人傷心的事啊!如果不分辨人的權柄,如何知道權柄或能力的來源是從神還是從撒旦呢;我們如果不分辨,如何辨別假先知和敵基督呢?啟示錄13章告訴我們,在末世,主耶穌來之前的最後三年半, 地上的權柄都被敵基督篡奪和掌控, 逼迫殉道時有發生, 如果不警醒分辨, 貪圖安逸, 就會被欺騙蒙蔽。
所以我們今天要興起,求神賜下分辨諸靈的恩賜,在愛中操練分辨諸靈的恩賜,無論是權柄人物還是普通信徒,都要自己學習靠聖靈和真理分辨這末世的亂象。分辨是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是不能推卸給權柄人物的。權柄人物不能在神面前擔當下面人的責任,說:都是我一個人的錯,求神不要和他們計較,都算在我的頭上。在神面前永遠沒有英雄主義,只有耶穌才資格和能力代替我們的罪。下面的人也不能推脫責任到權柄人物的身上,說:我順服權柄了,是他帶路帶錯了,管我什麼事!我們每個人都是對神最終負責,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和選擇在神面前交賬,不能推卸或者逃避。
首先,分辨教導是否違反聖經中的絕對真理。我們首先搞清楚什麼是絕對真理,就是我們常常講的基要真理。如果教會中的權柄人物跨越了基要真理,就進入了異端的範疇,如果不分辨,悔改,盲目跟從也要受永刑的審判。某姐妹回大陸探親,為其母親尋找教會,沒有事先禱告清楚,進入一家教會。教會的教導聽起來都很好,結束禱告時,卻不是奉基督耶穌的名求,而是奉三叔基督的名求。這位姐妹靈裡警醒,逃出那間教會,並向神認罪悔改,求寶血潔淨遮蓋。筆者牧會多年,教會中的爭論與傷害通常與絕對真理無關,大部分與相對真理有關。當有人把相對真理絕對化,不順服權柄時,這樣的人要責備。例如,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基督何時第二次再來,浸禮與點水禮,聖餐多久領一次,是否上受洗班等等,都不是絕對真理,牧者有權柄按照自己的領受做最後的決定,他人也應當在基督裡順服。
分辨權柄人物是否干涉人的自由意思與選擇權。權柄人物不是擁有者, 而且應當在愛中包容服事群羊,不是轄制小羊。當權柄人物設置生活的規條細則,我們就應當謹慎小心,避免自己受傷,明白這種律法式的規定有控制的慾望和不安全感在其中。神在聖經中啟示都是原則性的,從來就不是細則性的,神給我們很大空間去發揮,成長和選擇。分辨權柄人物是否代替神發布號令,代替神呼召人,差派人,代替神強行任命。我們必須明白,只有神才有權柄呼召人全職事奉,全職宣教,或事工負責人。神親自呼召的人,神才負責到底;否則,出於自己的血氣,或人(包括權柄人物的慫恿),神都不負責。如果權柄人物有感動或領受,某某人應當放下工作,讀神學並牧會,權柄人物的領受只能作為旁證,本人必須親自從神領受確據才能確定呼召,不能盲從。如果權柄人物有感動按立事工負責人組長,本人也必須謹慎禱告尋求神的印證和確據,這不同於加入某個團隊或小組,因為這關係到權柄的分賜及使用問題。如果不是神的心意,或者我們的生命還沒有足夠成熟承擔這樣的權柄,我們帶來的將不是祝福而是傷害甚至破壞。領袖與被任命的人都應直接從神領受異象、確據或呼召,這樣彼此才能印證。大家可以參考本網站朝顏小組成立的見證,明白神如何對領袖講話,又如何對小組長講話。如果小羊本人沒有感動擔任這個職責,權柄人物仍然強加,或暗示,或定罪某某人不順服權柄,這個權柄人物就跨越了他的權柄界限,進入巫術的範疇。即使神真的揀選了這個人做組長或者事工負責人,他本人也有自由選擇權拒絕神的邀請,神也不強迫人。神會揀選其他人來完成他的工作。帶領烏干達大復興的領袖之一,慕約翰牧師,就是神的第三個人選。他見證說,神在他之前揀選了另外兩個教會領袖帶領大復興,但他們都以各樣的理由拒絕了,最後神揀選了他了完成這復興的工作。
當權柄人物的決定與我們從神領受的感動有衝突時,有兩種大的環境:第一種是這個反對我們的權柄不是屬神的,不是基督徒。如果我們信心有動搖,就可以重新回到神面前尋求印證。因為這可能是神興起環境,攔阻我們,因為我們一意孤行,誤把己意當神意,好像先知巴蘭的例子,神使用驢子講話;也有可能是神興起環境,試驗我們的信心,好像以色列出埃及,是神的旨意,但環境卻很艱難。當我們確定這是神的旨意時,我們應當順服神,而不順服人。彼得在使徒行傳中的見證告訴我們,順服神不順服人是理所應當的。如果在戰場上,我的連長在山下告訴我要下山支援友軍,正要起身前行,收到指揮部統帥的電話,命令個人堅守山頭,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守。你會聽哪一個命令呢?我一定聽統帥的,因為他是最高權柄。有不信主的先生,彼得前書3:1-2,順服為了使先生被感化過來(信主),因為看見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對神的敬畏)。如果我們順服的結果是,自己也不去教會了,不讀經了,不禱告了,不服事了,不在命定裡了,是不是敬畏神?
第二種情況,是反對我們的權柄是屬神的,甚至是成熟的基督徒,我們得以信賴的長輩。面對這種衝突,我們必須加倍小心謹慎。有一位姐妹,禱告中領受神要差派她去非洲宣教,當她把這個感動與教會牧者分享之後,教會牧者不認同她的領受,對她生命的命定有不同的領受,那這位姐妹當如何決定呢?如果這種反對,帶給我們不平安或猶豫,我們就要重新回到神面前來尋求印證,就好像基甸尋求印證一樣。神呼召的,他必定負責,他也必定清楚的講明他的心意,我們的神從來就不是模模糊糊,模棱兩可的神。一旦我們確定了神的旨意,我們都要不惜代價的順服,因為神的旨意高於一切人的旨意。第一種可能,發現最初的決定是自己的肉體和私慾,我們就感謝神的攔阻;第二種可能,是權柄人物的肉體,成熟基督徒的肉體是最有迷惑性的。舊約有一個例子,在列王紀上13,就是老先知騙年青的先知的故事。雖然面對攔阻,甚至失去人的祝福,我們也要順服神的旨意,就好像保羅第三次佈道旅行結束後,執意要回耶路撒冷,因為他認為這是神在他身上的旨意,有許多主內的肢體起來攔阻,甚至也有先知發預言,但保羅卻非常堅定,便成就了第四次佈道旅行,被神大大的祝福。第三種,兩種選擇神都祝福。禱告當中,神清楚顯明,給我們自由選擇的空間,無論哪一種選擇,神都祝福。由此看出,衝突的核心不在神,也不在權柄人物,而在我們是否清楚的領受了神的旨意,並確定此旨意是出於神。
Pastor Lu Gan 甘保羅傳道
August 18, 2013
- 4月 29 週二 201410:29
權柄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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